荔枝新闻讯 今天(3月6日),江苏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进一步解读《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分为九大部分,主要包括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降税清费、提升枢纽通道物流服务能力、发展智慧物流、推进制造业供应链应用创新、加快城乡物流网络建设、加强物流标准化建设、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强化要素保障力度等,共提出了34条政策措施。
《意见》结合全省物流业发展实际,提出了多项针对性措施。包括“将全省交通船闸过闸费、水利船闸过闸费(不含经营性船闸)分别在现有征收标准上给予20%、10%的优惠政策延续到2020年12月31日,对集装箱货运船舶过交通船闸、水利船闸免收过闸费”,这项政策一年将为全省企业减少物流成本约3亿元。
再如,推进中欧班列集约化发展,实行中欧班列货物进出连云港、南京、苏州、徐州等地主要铁路装车点和集货点的公路集装箱运输免收过路费,这项政策一年将减免费用4亿元左右。
此外,《意见》中提出的货车通行费优惠政策,对持有“运政苏通卡”的货运车辆享有通行费优惠10%,优惠期为1年;此次出台的《实施意见》将这项政策延续到2020年12月31日,每年可为企业降低物流成本约6.8亿元。再如,取消营运车辆二级维护强制检测,预计一年可降低企业成本10亿元左右。
江苏是物流大省,数据显示,2017年全省实现社会物流总额27.9万亿元,同比增长13.7%,增速比上年提高7.2个百分点,扭转了近年来增速逐年下滑的态势,社会物流总额占全国比重达11%左右;物流业增加值5317亿元,占全省服务业增加值的比重达13.2%;社会物流总费用与GDP比率不断降低,物流成本呈逐年下降趋势,2017年全省社会物流总费用与GDP的比率为14.1%,低于全国0.5个百分点。全省现有省级示范物流园区25家,其中4家被认定为国家级示范物流园区;A级以上物流企业512家,其中4A级以上物流企业215家。
降低物流成本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提升物流效率是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经初步测算,此次《意见》出台的政策措施中,直接可以让企业获得实惠的,一年可为企业降低物流成本30亿元以上。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郭艺 编辑/秀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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