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市容秩序,方便群众节日生活,春节期间市城管局决定在市区设置205个年画、对联等喜庆物品临时销售点。设置时间为2月9日至3月3日,销售点只能经营对联、年画、贴字、灯笼等节日喜庆用品,不得销售其它物品,严禁销售烟花爆竹。
销售点须在指定区域内有序经营,不得影响交通和市民通行,每个点位不得超过20平方米,严禁涨市经营。经营期间不得使用高音喇叭等进行促销,不得产生商业噪声。相关各区、办事处城管部门将加强管理,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保管理到位。市城管局市容处、督察大队、数字化监督指挥中心将加强对以上点的巡查,及时纠正存在问题,对管理不到位的要求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坚决予以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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