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 岳三猛)1月29日,天津二中院在李港监狱监区内法庭开庭审理黄建堂减刑建议案。
看法新闻记者注意到,这名“黑老大”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8宗罪,于2013年11月,二审获刑19年。两年前的2016年4月,其已被减刑5个月。
李港监狱出具的《提请减刑建议书》显示,出生于1968年1月的黄建堂是广州从化人,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串通投标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行贿罪。
官方通报显示,从化黄建堂44人涉黑案,是2012年广东开展“三打两建”期间审理的多宗涉黑案之一,以人数众多著称。该团伙从1995年开始就盘踞在从化的温泉、街口等镇,通过组建公司、强揽工程、开设赌场等行为获得资金。
责任编辑:孙潇(EN060)






公安备案号:32010202010067
我要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