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2018年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日前向社会公示,根据《方案》,在《国家药品目录(2017年版)》的基础上,江苏拟调增乙类药品292个,调入的药品重点考虑了临床价值高的创新药、重大疾病治疗用药、妇儿用药、急抢救用药、职业病等特殊用药等。《方案》中还特别强调不予调入的药品,包括:营养滋补药、美容减肥药、解酒药、口服泡腾片、或含有珍稀动植物的中成药等;此外,还有部分不符合医保用药要求的,经相应评审程序后将被调出目录。(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浦沫瀚 亓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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