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新视点】提升生态"含绿量" 建设美丽江苏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助推绿色发展

2018年01月21日 18:57:27 |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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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在省委领导下,深入贯彻中央要求,把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作为依法履职的重要内容,突出问题导向,积极主动作为,为助推绿色发展、建设美丽江苏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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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湖治理是江苏生态文明建设的标志性工程和重大民生工程。《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自2007年修订以来,历经两次修正。2017年,省人大常委会为完善这部条例再次启动立法调研。新的条例(修正案草案)将提请即将召开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力求做到治太组织体系更严密,排放标准更严格,排污总量控制更精准,违法惩治力度更大,推动流域地区加快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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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委委员邹军:“条例允许在太湖二三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新兴战略性产业项目,这些产业对氮磷的排放有明确的控制要求。能够对我们产业结构的调整、转型升级起到一个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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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立法守护蓝天绿水青山,党的十八大以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共制定和修改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地方性法规14部,批准设区市法规40部,织起一张严密的生态环境防护网。其中,被誉为"史上最严"的《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建立起以空气质量达标管理制度为核心、以排污许可证制度为抓手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机制,在江苏省环境保护法制建设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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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腊生:“到所有的13个设区的市进行立法调研,这部地方性法规先后三次在江苏人大网上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各方面意见修改文本,修改了一共1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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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先后组织了《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每年还选择一批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建议,由常委会负责同志牵头重点督办,同时每年安排1-2项生态文明建设相关议题开展专项工作审议,集思广益,把脉问诊,为建设美丽江苏献计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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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委委员张弛:“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省委的工作部署,突出城乡建设高质量、生态环境高质量这两项工作重点,通过立法和监督,促进江苏绿色崛起。”(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陆啸 陈振宇 杨时盛  响水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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