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检察院今天通报,2015年至2017年间,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非法集资案件1782件3676人。2017年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受理人数同比上升 44.86%,集资诈骗案受理人数同比上升8%。我省检察机关办理的非法集资案件呈现"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诱惑性极大""公司化运作,欺骗性很强""追赃难度大,集资参与人往往损失惨重"等特点。检察机关提醒,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除金融等主管部门加大监管力度、政法机关重拳打击之外,也需要社会公众提高防范意识。
(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 虞根网 赵凌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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