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晚,受害者家属赵勇告诉北青报记者,近日肇事者黄淑芬女儿刘明月,提起执行异议之诉。“我觉得这事挺荒唐的,(她这么做)是想否认黄淑芬出钱买的房,想让房子解封。”赵勇称今天收到法院快递,拿到了民事起诉受理通知书。
通知书显示:法院受理“刘明月诉你及第三人黄淑芬执行异议之诉一案”。诉状内容显示,其(刘明月)名下房产为刘个人出资,黄(黄淑芬)近两年收入和40万贷款用于保险市场投资及团队建设上,与交通事故纠纷一案无任何关联,否认转移财产。同时要求:1、解封房产;2、被告(也就是赵勇)承担诉讼费用。目前,唐山市丰润区法院已受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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