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网红"萌犬售得了 11.8 万元的高价,本是一桩开心事。没想到的是,狗主人和代卖者因款项分配产生纠纷,最后双方闹上法庭。近日,这起因买卖 "网红狗"引发的官司,在宜兴市人民法院法官的调解下解决。
张某和吴某原本是好友,在得知吴某想要出售自己的斗牛犬"乐乐"后,张某主动为其代卖,最终以 11.8 万元的高价售出。然而事后,张某却告知吴某乐乐的售出价格为5.5万元。虽然吴某对张某不告而售的行为有些不满,但还是接受了这一既成事实,并给张某留下 5000 元作为辛苦费。没想到,第二天,吴某就遇到了买走"乐乐"的买家,并得知"乐乐"的实际售价竟是11.8万元。双方多次交涉无果后,吴某将张某诉至市人民法院。
宜兴市人民法院 经济开发区法庭 副庭长 吴畏:“代理人被告对狗的价值增幅有很大的贡献,就是说这狗正常值三万左右,但是他通过炒作,炒成网络名狗,所以这狗的价值是成倍的增长,据说想买这狗的人也非常多,所以竞价竞到了十一万八,这个是没有问题的。”
考虑到双方当事人曾是关系密切的好友,承办法官并未当庭宣判,而是从情理到法理展开调解工作。最后双方握手言和,十一万八的卖狗钱原告只拿走九万三,两万五给了被告作为代理费,表示感谢,最终双方调解结案。
宜兴市人民法院 经济开发区法庭 副庭长 吴畏:“市民还是要注意人情关系,不能一味关注经济利益忽略人情交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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