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我们常常会遇到各种电话推销、电信诈骗的情况,根本原因就是个人信息遭到泄露。虽然相关法律法规已经对个人信息收集、使用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但是很多手机应用程序,也就是APP,仍然会"越权"获取我们的个人信息。现在,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已经"出手",就侵害个人信息安全对百度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
在今天的发布会上,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称,在2017年7月,他们已经对市场上涉及视听应用、图文阅读、金融支付、旅游出行等用户量较多的27家手机APP进行了调查和约谈,截至目前,大部分企业应用软件,例如12306、懒人听书等都提交了实质性整改方案,删除了不必要的监听电话,读取短信等敏感权限。
可是,当省消保委就"手机百度"、"百度浏览器"两款手机APP存在侵犯个人信息安全问题,向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发送调查函,却得到了消极的回复。
江苏省消保委投诉部主任 张昊舒:“从它的回复初步来看,它认为它的权限可能都是一些所谓必要的,或者说一些必须的权限,但是不管你是必要也好,非必要也好,首先你应当维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手机百度"、"百度浏览器"默认获取哪些权限呢?现场工作人员演示,这两款手机APP在消费者安装前,未告知所获取的各种权限及目的,在未取得用户同意的情况下,获取诸如"监听电话、定位、读取短彩信、读取联系人、修改系统设置"等权限。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将这些权限通知及选择推卸给手机操作系统。
江苏致邦律师事务所律师 陶若晨:“手机百度以及百度浏览器作为两款浏览类的应用程序,你显然没有必要去获取我的个人短信,获取我的个人通讯录,我只是需要浏览信息的功能,你为什么要获取我的个人信息呢?你事实上获取了我短信的内容,以及通讯录的内容,并且上传到你自己的服务器上,这就是实质性的侵犯我个人信息权益的行为。第二,比如我卸载这个应用程序,或者我注销了我注册的账户之后,你百度是不是仍然保存了跟我个人相匹配的这样一个搜索记录,使用记录等等,我们认为这样的信息应当在我卸载甚至注销账户之后被删除,这是一种信息的被遗忘权。”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消费者同意;经营者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符合正当、合法、必要原则,不应超出上述原则获取权限,更不得违法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
2018年1月2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正式立案。在此,也提醒广大手机APP经营者,不要尝试"偷取"个人公民信息,这是违法行为。
(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 曹朔、潘越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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