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国土资源部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召开“全国城镇土地利用数据汇总成果”发布会。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地籍所所长姜栋介绍,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全国城镇土地总面积943.1万公顷。其中,城市面积占46.0%,建制镇面积占54.0%。
姜栋介绍,在地类上,住宅用地面积315.9万公顷,占33.5%;工矿仓储用地267.9万公顷,占28.4%;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17.5万公顷,占12.5%;交通运输用地110.3万公顷,占11.7%;商服用地69.8万公顷,占7.4%。
2009—2016年,全国城镇土地面积增加218.1万公顷,增幅为30.1%,年均增长3.8%,而增长速度总体呈逐渐放缓趋势,年度增幅由2010年的4.7%下降至2016年的2.9%。城镇土地面积增长增呈现出向中西部地区、建制镇集中的状态,用途结构持续向商服、工矿仓储用地倾斜。区域上则向中西部地区偏移,2009—2016年,中部、西部地区城镇土地增幅分别达到40.6%和41.9%,均明显高于全国总增幅。东部、东北部地区增幅较低,分别为19.4%、23.2%。
城镇住宅用地增幅与全国城镇土地增幅基本接近,增长向中西部地区、中小城市偏移。2009—2016年,全国城镇住宅用地面积累计增幅为31.6%,年均增长4.0%,与全国城镇土地增幅基本接近。而中、西部地区的城镇住宅用地年均增幅介于5%、6%之间,均大于东部、东北部地区的年均增幅。对于不同规模城市,2009—2016年,其住宅用地的年均增幅由高到低依次为小城市、中等城市、大城市、特大城市及超大城市。
姜栋说,从2009年开始,国土资源部每年组织开展全国城镇土地利用数据汇总工作,按照“建制镇—县—市—省—国家”方式,对城镇内部的每块土地利用现状,逐级汇总形成全国城镇土地利用数据。目前,已形成了覆盖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所有698个城市、18883个建制镇连续八年(2009~2016年)的城镇各类土地利用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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