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肖余恨
(作者肖余恨,荔枝时评特约评论员,国防大学政治学院教授,知名时事评论员;本文系荔枝网及旗下“荔枝新闻”手机客户端独家约稿,转载请注明出处。)
自从浙大宣布网络文化成果可以纳入科研评价体系后,这一新做法就被一些标题党粗暴地解读为“‘十万+’算科研成果”,并引起了广泛的争议。此后,虽然又有高校推出类似措施,但围绕这一问题的争议一直没有停息。近日,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司长张东刚在一次新闻发布会上,回应“网络文化成果能不能算科研成果”时表示,无论是论文、著作、普及读物,还是发展报告、咨询成果、网络成果,任何成果,不管在哪发表,只要有正能量,对人有正面的促进、引领作用,都是好成果。评价应以内容为标准,不应以载体为标准。
虽然这是官方的权威回答,但恐怕还是会引起很多网友的质疑。因为这个回答只是提出了一个概括的、抽象的标准,尚没有落实到操作层面。“正能量、正面的促进和引领作用”,什么才是正能量的?怎样对人有正面的促进、引领作用?“不管在哪发表”,那么在自媒体发表的算不算……不回答好这些问题,争议就无法结束。
当然,在新闻发布会上回应这个问题,只能给出态度,指明方向,那就是对优秀的网络文化成果的评定,不能局限于已有的标准。在网络文化大行其道的时代背景下,网络平台同样应该是传播有价值思想的重要渠道。既然如此,就应该以合适的方式予以认定,这既可以打破既有的、存在着相当局限性的学术成果认定模式,也能推动网络文化的繁荣,并起到重要的引领作用。
但,是不是只要“十万+”,就会被认定优秀科研成果了呢?想什么呢!无论是浙大的标准还是吉大的标准,都对网络文化成果的认定给出了限制。目前为止,最完善也最缜密的标准,恐怕要算光明日报、光明网和南京大学联合推出的“思想理论文章评价系统”。南大的社会科学评价中心推出的CSSCI(业内称为南大核心),业已成为业内普遍接受的标准。这次光明日报、光明网和南大联手打造的iWaes(思想理论网络文章评价系统),首先就限定了网络的平台:在党报、党刊以及各主流门户网站;限定了评价对象:有关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等一系列理论文章;限定了评价方式:定量和定性相结合。在此基础上,通过技术手段抓取网络文章的来源数据、传播数据,结合邀请专家进行同行评议的方式,分别计算文章“来源分”、“传播分”和“专家分”,最后根据数学模型进行加权,得出综合得分,实现科学评价。
这样的评价系统是否真正科学,还有待实践的进一步检验。实际上,一篇思想理论文章,在主流网络平台上想获得广泛传播,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完全不比在“C刊”上发一篇文章更容易。“C刊”上过了编辑关就可以了,不管反响和效果如何,都算科研成果;而在网络平台上,不仅要发表,还要取得良好的社会反响,必须达到一定的数据标准(包括专家的同行评议分)。这一做法的好处,就是打破了既有学术平台的垄断,具有更大的开放性,同时评价标准更注重实际效果,这是对现有学术评价体系的有益的补充。
网络文化成果纳入学术成果评价体系,是一件好事,但这件好事应该做好才行。iWaes的评价标准,是否科学合理,能不能真正让人信服,还需要在实践中完善。比如,平台的认定要综合考虑包容性、权威性和合理性,同行评议要有规制人情分、随意化的设计,评议专家也要经过公示,真正具有专业鉴别力……而要做到所有这些,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我们已经进入了网络时代,网络文化作品具有及时迅速、互动性强、导向性强等特点,当然应该进入学术评价的视野。这种与时俱进的尝试,没有什么好争议的。现有的评价体系具有很多弊端,也是不争的事实。将网络文化成果以科学的方式纳入评价体系,是对现有评价体系的有益的矫正,也必将对推动网络文化的传播产生积极有益的效果,值得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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