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卖房不还钱 被追究刑事责任

2017年12月20日 10:16:56 |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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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都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可就有那么一些老赖,他们想尽花招,就是不想还钱。12月17日上午,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拒执罪"案件,被告人仇某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

  被告人仇某于2012年向夏某借款10万元,之后一直拒绝履行还款义务。2014年,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依法查封了仇某名下一处价值80万元的房产,准备司法拍卖。仇某得知房产被查封以后,骗申请人夏某一起到法院来做一个和解,当时还给申请人3万元。和仇某达成和解协议后,夏某便申请法院解除查封。很快,仇某就将房产顺利出售给他人,可还钱的事却被他抛之脑后。

  随后,法院将案件移交扬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查办。经过上网追逃,今年9月,仇某被刑事拘留。法院审理认为,仇某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行为,已经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一年。

【注意了:这样当老赖会坐牢!】

  那么,哪种类型的老赖可能构成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呢?据了解,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所规定的"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一般是指:

  1、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

  2、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人们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

  3、协助执行义务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

  4、被执行人、担保人、协助执行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谋,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

  5、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

  根据《刑法》规定,"拒执罪"最高可处七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孙尧)

(本条新闻归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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