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案庭审第二日江母出庭实录:她遗物里没有钥匙

2017年12月13日 07:18:51 |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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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12日上午,江歌案庭审第二日,江歌母亲江秋莲作为证人出庭作证。陈世峰依旧低着头出来,目不斜视,盯着桌面。

  随后,穿着一声黑色西装的江秋莲走到法庭中间,面对法官席、检察官席90度鞠躬,然后坐下,戴上眼镜,双手交叠放在大腿上,笔直端坐。

  她转头看了左边的陈世峰一眼,对方没有回应。进行自我介绍后,她开始念宣誓书。听着江秋莲的声音,陈世峰低垂的眼皮频繁眨了几下。

  法官告诉证人,如果做出违反记忆的证词,可能会受到惩罚。江秋莲点头。

  首先是检察官询问案发前江歌的情况:

  “您是江歌1岁时离婚并一个人把她养大的吗?”

  “是的。”

  “江歌是2015年5月来到日本留学、2016年4月考上法政大学的吗?”

  “是的。”

  “您和女儿江歌多久联系一次?”

  “每天都联系。”

  “用什么联系?”

  “用微信。”

  “日本警察对您的手机微信通话记录有拍照取证吗?”

  “是的。”

  “2016年11月2日,您和女儿江歌用微信联系过吗?”

  “是的。”

  检察官出示相关聊天记录的证据。一直颔首低眉的陈世峰看向电脑屏幕,看了1分钟左右。当检察官在向江秋莲确认,案发前她与江歌微信通话的时间与地点时,陈世峰微歪着头,表情木然。

  江秋莲的微信记录显示,2016年11月3日00:08(东京时间),江秋莲结束了与江歌一个多小时的通话。

  2016年3月份,江秋莲在青岛机场第一次见到刘鑫。2016年8月26日-9月2日,江秋莲来东京看望江歌,也见到了刘鑫,也知道在她离开日本后,刘鑫搬进了江歌家。

  根据江秋莲的证词,2016年11月2日晚上,江歌在东中野车站等待刘鑫的过程中,与其通话内容主要有两项:一是讲刘鑫和陈世峰的事情,二是江歌对未来的憧憬和计划。

  “当天晚上,江歌告诉我,下午刘鑫的男朋友来家里找过刘鑫。”江秋莲回忆当时的对话如下。

  “妈妈,你猜今天谁到我家来了?”

  “谁啊,是不是之前追求你的男生?”在澎湃新闻8月份对江秋莲的采访中,她提到江歌曾说,住在隔壁的外国小伙想追求她,她写了封手信拒绝人家了。

  “妈妈,你别开玩笑了,是刘鑫的男朋友耶。”

  “他来干什么?”

  “他来找刘鑫。”

  江歌告诉母亲,刘鑫当天下午发微信让她回来把陈世峰赶走,她回到公寓,看到陈世峰在家门口的走廊里站着,问他怎么知道她家地址,然后赶他:“你走,你走,离开我家。”陈世峰说:“你凭什么管我?”江歌说:“你在我家门口骚扰我,我凭什么不能赶你走?”

  此时陈世峰抬头看了江妈一会儿。

  江歌在通话里对江秋莲说:“妈妈,刘鑫男朋友好小人哦。”江秋莲提醒女儿:“宁可得罪君子,不要得罪小人。你要小心他打你。”

  “妈妈你放心,在日本先动手打人的人要被警察抓的。”江歌宽慰她,“日本治安很好,邻居也很好,警察出警也很快的。”

  听到这,陈世峰的头更低了一些。

  检察官问,通话里江歌谈到未来计划都说了什么。“说了很多。”江秋莲叹了一口气,然后哽咽着说,“她说,妈妈很抱歉,这么大了还花你的钱。”

  “我想她毕业后回国考公务员,但江歌个性单纯,不喜欢勾心斗角。她说她不想去大公司,想去中小型公司,会学到更多的知识,将来自己开个公司。她想在东京买房子,然后接我过去住。如果有足够的经济基础的话,她想开个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小酒吧,让生活压力很大的年轻人偶尔来坐坐,释放下压力。她还想在2016年年底把工作定下来,我们还约好2017年春节我去日本,与她共度春节……”江秋莲再次哽咽。

  检察官接着提问:

  “案件发生后,您很快就跟警察说了通话内容是吗?”

  “是的。”

  “你还记得那些通话内容,是吗?”

  “刻在心上。”江秋莲干净回答。

  最后听到江歌在车站等到刘鑫了,江秋莲就结束了通话。

  “我知道我女儿的习惯,她一般戴着耳机和我通话,可以一边打字发信息。我听到车站广播的声音,听到她和刘鑫的对话,听到江歌对刘鑫说,‘少女,我在这儿!我给你打包了馄饨’,刘鑫用很高兴的语气说‘哇!今晚有馄饨吃了’。”

  “以前每天晚上我都要等到江歌回到家进了门才睡觉,那天晚上听到她俩见面了,我以为她们两个人一起回家会很安全,我就说‘好了,你们一起回家吧’,就挂了电话。”

  江秋莲停顿了一下,低下头用手绢擦泪,带着哭腔说:“偏偏是那天晚上,江歌就遇害了。如果那天晚上我一直跟她通话,陈世峰听到江歌和她妈妈通话,也许就不敢杀害她了。”

  江秋莲把脸转向陈世峰,一边哭一边摇着头看他。陈世峰低着头,看不见表情。大约半分钟后,澎湃新闻看到他把手绢放回裤兜里,眼眶红着,似乎哭了。

  检方继续提问:

  “江歌有随身带刀的习惯吗?”

  “不会。”

  “有听说过刘鑫把刀带在身上防身吗?”

  “没听说。”

  “那天和您女儿通话,有没有感觉到她觉得有危险发生?”

  “没有。”

  江秋莲称,2016年8月26日-9月2日住在江歌公寓期间,没看到家里有类似水果刀的东西。检方出示水果刀照片,问她有没有见过这把水果刀,她说没有。同时,陈世峰也看向电脑屏幕显示的水果刀照片,由于没戴眼镜,他微微倾过身,试图看仔细。

  随后休庭20分钟,陈世峰被戴上手铐走特殊通道暂离法庭,旁听席不少人在讨论或核对庭审信息。

  江妈回到座位上,情绪依然未能平复。期间澎湃新闻留意到,辩方律师坐在座位上,微笑晃头,看起来有些得意。

  接下来是辩方律师询问。

  “江歌对您说过,将来计划开个小酒吧,是吗?”

  “是。”

  “江歌会喝酒吗?”

  “能喝一点,平常不喝。”

  “11月2日晚上通话中,江歌有没有提到刘鑫很怕陈世峰?”

  “没有。”

  “江歌说过刘鑫那天要和她一起回家的理由吗?”

  “说过,刘鑫在微信上和江歌说‘我害怕,在车站等等我吧’。”

  “刘鑫害怕什么呢?”

  “这个我们不知道。”

  “江歌有没有提过不想和刘鑫住?”

  “有过。”

  “她觉得和刘鑫的同居生活有点麻烦吗?”

  “江歌说,刘鑫不买生活用品,不做饭,不打扫卫生,垃圾总是等到江歌回家去送。”

  “您刚才提到2017年您打算和江歌一起过春节?”

  “是的。”

  “江歌有没有说过希望到时候让刘鑫搬走?”

  “没谈这个问题。”

  “今年12月,您向检察官出示过江歌的手机吗?”

  “有。”后来检方纠正,江歌手机在案发没多久就还给了江秋莲,今年11月29日江秋莲将江歌手机交到检察院。

  “江歌和‘南侨十五’(被告人微信昵称)联络过,有手机截屏,您看到过吗?”

  江秋莲回答,“南侨十五”用刘鑫的手机联系上江歌,在江歌遇害后,她在江歌手机里看到江歌和“南侨十五”直接联系的记录,但江歌已经把“南侨十五”拉黑。

  “也就是说两人曾经联系过,因为不想再联系,所以拉黑了?”

  “是的,但有一个前提,‘南侨十五’是通过刘鑫微信才知道江歌联系方式。”

  “2017年8月23日,您有和刘鑫见过面、说过话?”

  “是。”

  “你们见面的时候,你说‘294天,我们都没有见面’,您是这样非难她的吗?”

  检方立即站起来提出异议,这个问题没有回答。

  “江歌遗物里有案发现场的双肩包,您看过吗?”

  “看过。”

  “事发以后江歌包里有没有钥匙,您确认了吗?”

  “没有。”

  “没有看到还是没有确认?”

  “您是说在哪里?”

  “案发后,江歌包里的钥匙您看到了吗?”

  “我不是很确定,当时有一些记录在警察署里。”

  “我问完了。”辩方律师用中文对江秋莲说了一句“不好意思”,然后落座。

  检方称,刚才辩方律师提到江歌手机微信记录,所以也对此进行询问。

  “您刚才说被告人通过刘鑫微信才联系上江歌?”

  “是的。”

  “您为什么知道这个情况?”

  “我看过江歌手机的记录。”

  “记录是怎样的?”

  “江歌把和‘南侨十五’的对话截图发给了刘鑫。”

  “什么样的对话?”检方查看记录后确认,对话发生在2016年9月1日。

  “刘鑫的微信问江歌:刘鑫在哪里?江歌问:你是谁?刘鑫的微信回复:我是刘鑫的男朋友。”

  “看了这个,您觉得被告人用刘鑫的微信给江歌发信息?”

  “是的。”

  法官向江秋莲提了两个问题:

  “你是每天晚上江歌在车站的时候和她联系吗?”

  “时间不确定,几乎每天晚上我都是等到她回家我才睡觉。”

  “11月2日晚上1小时40分钟通话,江歌一直在东中野车站吗?”

  “那晚又冷又晚,她说我去一个店里等刘鑫。”

  这两个问题后,证人江秋莲的询问完毕,上午庭审结束。江秋莲和开庭时一样,向法官席90度鞠躬,然后向检察官席90度鞠躬,最后面向观众席90度鞠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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