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2月7日从省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江苏将对工业企业开展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工作,在高起点上用高标准推动江苏制造业向中高端攀升。
《关于开展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在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上公布。根据《意见(试行)》,江苏将对全省45万家工业企业开展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通过设定亩均税收、亩均销售收入、单位电耗税收、单位能耗税收、单位主要污染物增加值等5项指标,对三大类企业进行打分,并按照得分的高低顺序,将企业分为A、B、C、D四类。
江苏省政府副秘书长王志忠说,由于区域发展不平衡,所以,省里的指标不是“一刀切”,各个市,特别是县,自行确定各项指标的基准值和权重,还要确定加分值,要符合各个地方的特点。
据介绍,各地将把评价结果作为产业政策引导、资源要素配置和行政监管的重要依据,对企业的用电、用水、用地、信贷、财政、环保等实施差别化的政策,通过正向激励和反向倒逼,促进资源要素向高效益、高产出、高技术、高成长性企业集聚。(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高涵 章斌炜)
【各类工业企业评价指标】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评价:亩均税收、亩均销售收入、单位能耗税收;
用地3亩及以上的规模以下工业企业评价:亩均税收、亩均销售收入、单位电耗税收;
重点排污企业评价:亩均税收、亩均销售收入、单位电耗税收、单位主要污染物税收;
【A、B、C、D四类企业】
A:优先发展类
B:鼓励提升类
C:监管调控类
D:落后整治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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