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实施意见》。
【优先考虑质优价低的国产仿制药】
《意见》明确要进一步提高药品质量疗效,促进医药产业创新发展。在药品集中采购时,将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品与原研药同等对待,在调整医保药品目录时予以优先考虑,逐步实现国产药品与进口药品相互替代。
【鼓励"互联网+药品流通"模式】
《意见》提出要积极发挥"互联网+药品流通"的模式,支持药品流通企业与医疗机构、医保部门、电子商务企业合作,并向患者提供非处方药的"网订店取"、"网订店送"等便捷服务。同时鼓励有条件地区开展执业药师网上审核处方、指导合理用药等远程药事服务活动。
【探索门诊药房从医疗机构剥离】
《意见》指出,为进一步破除以药养医机制,医疗机构应该按照药品通用名开具处方,主动向患者提供处方。门诊患者可以自主选择在医疗机构或零售药店购药,医疗机构不得加以限制。具备条件的地区可以探索将门诊药房从医疗机构剥离。(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朱晓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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