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时先生昨天下午向记者反映,昨天上午他驾驶一辆新能源汽车在市区一家停车场停车,出来时工作人员向他全额收取停车费,时先生认为按照相关规定,应该半价收取。
时先生说,昨天上午10时55分,他驾驶吉利新能源车来到长江路上的中信银行办事,11时20分左右准备驾车离开时,滨江银座停车场工作人员向他收取5元停车费。
时先生说,市物价局日前印发《关于调整和明确市区机动车停放有关收费政策的通知》,对装有公安部门核(换)发的新能源汽车号牌的车辆停放服务,按现行相应收费标准减半收取停车服务费(继续享有进入停车场免费停车时间),12月1日起执行。时先生认为,按此通知,他应该只交2.5元费用。
记者就此问题咨询了市物价局收费处,工作人员杜开军告诉记者,确实有这条通知,不过半价停车须满足两个条件,第一是车辆必须有公安部门核发的专用号牌,第二是在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停车场内。时先生所述停车场实行市场调节价,物价部门鼓励这类停车场实行半价,但并非强制。杜开军说,这几天物价部门已经接到了几起类似的情况反映,一方面说明市民积极关注政策变化,另一方面也说明市民对政策存在细节上的误解,希望时先生和其他市民能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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