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城市大厦火灾事故调查结果公布 11人被刑拘

2017年12月03日 16:37:23 | 来源:天津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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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1”重大火灾事故初步调查结果公布

  经市“12·1”重大火灾事故调查组会同公安部火灾事故调查专家组初步调查认定,事故起火点位于城市大厦B座泰禾金尊府项目38层电梯间,起火物质为堆放在电梯间内的杂物和废弃装修材料。由于施工企业为施工方便擅自放空消防水箱储存用水,致使消防设施未能发挥作用,火势迅速扩大;企业施工人员违规在施工现场住宿。造成10人死亡,5人受伤。其他有关情况正在进一步调查中。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将相关企业的11名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

  城市大厦火灾事故涉案人员已被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12月1日,城市大厦B座火灾事故发生后,公安部门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犯罪立案侦查。目前,共查获涉案人员11人,均已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涉案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林某,男,35岁,上海人,天津泰禾锦辉置业有限公司。

  于某,男,36岁,山东人,天津泰禾锦辉置业有限公司。

  王某,男,44岁,北京人,天津泰禾锦辉置业有限公司。

  王某某,男,34岁,天津人,天津泰禾锦辉置业有限公司。

  步某某,男,34岁,河南人,天津泰禾锦辉置业有限公司。

  白某某,男,32岁,天津人,天津泰禾锦辉置业有限公司。

  张某,男,41岁,天津人,天津泰禾锦辉置业有限公司。

  李某某,男,38岁,天津人,北京星河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张某,男,27岁,黑龙江人,北京星河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左某,男,42岁,黑龙江人,中际三立装饰集团有限公司。

  王某某,男,56岁,江苏人,北京百合建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目前,公安部门正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强化调查取证,确定相关人员法律责任,依法打击处理违法犯罪人员。

  有丑就认有责必问 天津市认真核查举报消防安全隐患问题

  针对有关媒体反映城市大厦曾被举报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天津市委市政府态度坚决而明确:有丑就认,有责就问,有问题就严肃处理。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市公安局正抓紧组织专门力量深入核查。

  经初步核查,今年9月25日天津网民“栾斌”曾通过网络反映,盛捷友谊服务公寓内存在现场消防设施被损坏,烟感器被塑料袋包裹,电线石块铁条裸露在头顶等问题,存在安全隐患。接到举报后,友谊路街办事处社会事务管理科工作人员与谊景村居委会综治主任共同到达盛捷公寓查看情况,按照相关要求开展调查核实,提出整改。但作出的检查结论不严谨,在没有将举报人反映的四个隐患全部确认查实的情况下,上报为“已恢复到位”,未按相关要求向有关职能部门反映和转办。

  核查取证工作正有序推进,事故调查组将根据最终调查结果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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