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造谣动车着火 女子被拘10日
“南海大道的动车起火了,你们看一下,好恐怖的!”11月29日下午,网传一段视频。经海口警方调查,该视频有假,拍摄、配音并转发该视频的女子谌某英,因涉嫌造谣传谣,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0日,罚款500元的处罚。
事情发生在11月29日下午15:50左右,海口发生一起小货车疑似自燃着火事件,事发地点位于南海大道东往西,转丘海大道南路口处。据记者现场了解,以及交警、消防发布信息,当时货车上有3名驾乘人员,起火第一时间他们就自行下车逃生报警。整个事件中没有人员伤亡,由于处置及时,火势没有对高架桥和动车运行造成任何影响。
一名网友在后方拍摄视频,并没有看到起火货车。只拍到了动车高架桥下冒烟的画面,该网友将此视频发布到其朋友微信群“八佰伴美业”,并配音称“南海大道的动车起火了,你们看一下,好恐怖的。”在此之后,该谣言视频在各个微信群中被大量转发,造成了不良后果。
事发后,海口网警第一时间介入调查,确认拍摄并发布视频的网民真实姓名为谌某英,女。11月30日下午,谌某英被派出所带回问话,对发布的视频和言论供认不讳。
谌某英经营一家美发店,她说,当时刚好路过,看到高架桥附近冒烟,误认为是动车着火,就配发了视频。后来行驶大约100米时,看见着火的是一辆卡车,便明白不是动车着火。于是,随后又在该微信群内发布文字信息“人没事!虚惊一场,是一货车起火”进行澄清。
“网络传播速度很快,该谣言视频已被通过多种方式转发,一定程度上扰乱了公共秩序。”海口市公安局网警支队民警汶海涛说。
谌某英说,没想到自己的无心举动,带来这么严重的影响和后果。经民警批评教育,她现在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并表示歉意。希望市民能引以为戒,不要再犯类似的错误。
目前,海口警方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以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对违法行为人谌某英作出行政拘留10日并处500元罚款的处罚。
来源:南国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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