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视察《泰州市水环境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党组副书记王建,副主任周绍泉,秘书长叶海波参加视察。副市长郑卫国陪同。
《泰州市水环境保护条例》是我市获得地方立法权之后制定的首部地方性实体法。《条例》正式实施一年来,我市始终把《条例》的贯彻实施作为环境保护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以不断改善区域水环境质量为目标,全面推进水污染防治和水资源保护工作。2016年,我市水环境质量考核位居全省第一。
代表们实地视察了第二城南污水厂三期扩建工程、五圩河黑臭水体整治、城区水生态环境治理、夏棋村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等现场,听取了政府相关工作情况汇报。代表们认为,《条例》的贯彻执行情况总体良好,成效初显。代表们建议,要持续抓好普法宣传,抓好责任落实,强化污染防治,强化执法监管,加大整治与管护投入,形成全民治水、护水、惜水的良好局面,推动《条例》落地生根、持续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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