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首例!案情涉9万多人!昨天,靖江,4个姑娘小伙受审……

2017年11月18日 04:39:27 | 来源:微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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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鬼?

  刚买新房子,就有人上门推销装修;新手机刚抓手里,那头就有人打电话,“请问是……”简直一秒赤果果! 谁在泄露我们的个人信息?怎么泄露的?11月16日,靖江法院审理了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案件,乃泰州首例。

  个人信息,一条“卖”五六分钱

  法庭上,一直低着头的吴某很后悔。他今年27岁,高中毕业后到一家广告公司打工,起早摸黑扫街,推销业务。几年后,他单干,当起小老板,业务和原公司差不多,但对于客户资料,他能“做主”了。

  “推销一种网络平台软件。”吴某说,这种软件本身不收费,商家只要往公司充一定数额的钱,就可以通过软件批量得到某个小区业主的个人信息,诸如王xx的手机号,工作单位,住11号楼3楼等等细节。接下来,商家只需打个电话或群发短信就能介绍自家新品、特卖活动啥的。平均下来,一条个人信息大概花费五六分钱。

  这样犯法?他立马懵了圈……

  天!去年起、截止案发,吴某非法获取、提供公民个人信息计33212条;同案的徐某23031条;马某17623条;尹某8542条,累计9万多条。

  信息哪来的?吴某说看情况。有的一分钱不花,弄个商家赞助的小区活动,业主自愿填;有的要花钱,从网上买;再有就是相互交换,互通有无。“真不知道犯法,以为是推销,做生意。”案发后,吴某一脸懵圈。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获刑

  法院审理后认定,4个人违反国家规定,获取且向他人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应依法处罚。

  最终,吴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四个月,缓刑五个月,罚款3000元。其他三人单处罚金不等。公安机关扣押的U盘予以没收。

  微泰州课堂

  什么是公民个人信息?

  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号码、通信通讯联系方式、住址、账号密码、财产状况、行踪轨迹等。

  如何防止个人信息泄露?

  ①快递单、火车票、机票、银行对账单等,不需要时及时销毁

  ②不连接无需密码的免费WiFi

  ③求职简历仅提供必要信息,找到工作后加密保存

  ④网络云端储存设置密码,并定期更换

  ⑤身份证复印件写明用途

  通讯员|艺伟、小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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