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交“装修管理费” 为何还要再收费?

2017年11月05日 20:23:52 | 来源:荔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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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城市频道记者 陈闻 凌霄 )南京雨花台区铁心桥街道定坊兴苑小区是一处安置房小区,最近几天刚 刚交付。拿到盼望已久的新房,不少业主却高兴不起来,因为这几天他 们被要求交纳一笔“不明不白”的费用。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今天上午,记者来到了位于铁心桥大定坊工业园附近的定坊兴苑小区。 居民们表示,他们以前是铁心桥高家库的居民,在外过渡了四年半后才 拿到这处新房,为了尽早结束在外过渡的生活,大家都在抓紧时间装修 。不过在装修垃圾清运的过程中,大家却被要求交纳一笔额外的费用。

  业主们表示,前期他们已经交纳了装修管理服务费,3.5元/平方米。记 者发现在业主提供的交费收据上只写明交费金额,并无任何收费单位公 章。这让大家不能接受。

  既然已经交纳了装修管理费,为何在清理建筑垃圾的时候还要另外收费 呢?记者找到了小区一位装修监管人员,对于收费一事,这位工作人员 这样表示。

  那么,这笔钱到底是哪家单位收取的呢?带着这些疑问,记者陪同业主 找到了万园物业管理公司。面对记者采访,这家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显 得异常抵触,全部离开了现场。随后,记者辗转电话联系上了物业公司 的陈经理。他表示,此前他们的确收取了3.5元/平方米的装修管理服务 费,但是这笔费用并不包括清运建筑垃圾。清运建筑垃圾是物业公司委 托第三方公司来处理的,由第三方公司来收费。

  根据《南京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文件规定,装修管理服务费 为3.5元/平方米。但是物业与业主签订的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中,其前提 条件是不得破坏物业的原设计用途,不得变动建筑主体结构。因此3.5元 /平方米收费标准所提供的服务,不包含清运砸墙产生的建筑垃圾。物业 公司负责人表示,对于收费票据没有公章,收费标准公示不明确等问题 ,他们将要求清运公司立即做出改正。记者了解到,目前南京市尚未明 确建筑垃圾清运费用标准,属于市场调节价格,由业主与清运机构双方 协商决定。不少业主提出,希望小区物业增加社会垃圾清运机构的数量 ,给予业主更加充分的自主选择权,并规范清运机构的收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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