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扬高速江苏段收费标准确定:按车型和计重收费,核定年限25年

2017年11月02日 06:55:43 | 来源:现代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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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1日,记者从江苏省物价局获悉,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联合发布文件,决定对宿州至扬州高速公路江苏段(以下简称宿扬高速江苏段)开征车辆通行费,共设2个主线收费站、3个匝道收费站,按照车型收费和计重进行收费,7座及以下每公里0.5元,最低收费5元,执行期暂定两年。另外,阜宁至建湖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试行标准执行到期后,收费事项继续执行。

  记者了解到,宿扬高速江苏段设苏皖省界、蜀冈2个主线收费站,泗洪西、陈集和刘集3个匝道收费站。以上收费站点,从通车之日起纳入全省联网高速公路开始征收车辆通行费。宿扬高速江苏段收费性质为经营性,核定收费年限为25年。

  如何收费呢?根据文件,将按车型收费和计重进行收费,车型是按照座位数量划分的,分为5种车型,比如7座及以下,收费费率为0.5元/公里,最低收费5元。而载货汽车(含客货两用车、特种车辆)实行计重收费,并对超限部分加重收费。

  宿扬高速江苏段还将通过电子不停车收费(ETC)、动态可拓展收费设备(便携机)等技术手段提高收费站通行效率。另外,联网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按行驶里程、车型(或车货总重)计算。缴费车辆进入高速公路入口时,收费员根据车型发放通行卡(含军车),车辆通过出口时,由收费员按车辆行驶里程、车型(或车货总重)及相对应收费标准实施收费。车辆通行费尾数实行2.50元以下舍,2.51-7.50元归5元,7.51-9.99元进10元。对U形通行车辆,按高速公路最低收费标准收取车辆通行费。此前报道称,宿扬高速有望今年年底正式通车。

  此外,阜宁至建湖高速公路2015年11月2日正式通车,并开始收费,至今已满两年收费执行期限。江苏省物价局发文件称,阜宁至建湖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试行标准执行到期后,收费标准、收费范围、收费年限、收费管理等事项继续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阜宁至建湖高速公路开征车辆通行费的通知》执行。文件中表明,收费执行期内如遇国家和省相关收费政策调整,从其规定。车辆通行费其他优惠政策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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