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审理判决一起停车开门伤人案

2017年11月01日 18:58:45 |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11月1日,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停车开门引发的交通事故案件。

  2016年4月7号晚上10点多钟,出租车驾驶员王某突然停车下客,乘客猛然开门时将骑车经过的徐女士撞倒,导致其右三踝骨折,被评定为十级伤残。

  法院一审判决,被告出租车司机王某违法停车,是导致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负主要责任,乘客单某下车时疏于观察,承担次要责任。出租车司机王某和乘客单某按9比1的比例,共同承担原告夏女士共计20多万的医疗费、营养费等损失。

(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陈渝娜 谢自强 黎明 颜斌 李明洋)

下载荔枝新闻APP客户端,随时随地看新闻!

我要说两句

layer
快乐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