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发文规范新旧物业交接管理

2017年10月31日 06:44:32 | 来源:现代快报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小区业主要换物业公司,可老物业公司迟迟不撤,还跟业主剑拔弩张地对峙,咋办呢?以后,这样的情况不允许发生了。10月30日,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了南京市房产局拟定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物业管理项目交接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规范物业管理项目交接,加强对物业交接突发事件和问题隐患的排查及应急处理,确保物业管理交接不发生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现代快报记者注意到,《意见》明确,被解聘的物业服务企业不及时移交的,区级物业主管部门可对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可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参与

  很多小区业主和物业服务公司之间都存在着或大或小的矛盾,这就需要业主大会搭建沟通的桥梁。“意见”明确,支持业主成立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应当由业主共同决定,业主大会有权更换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并按规定开展物业服务企业的选聘工作。

  在选聘工作开展前,业主委员会应当制定并公开住宅区物业服务标准、人员配置、服务价格等量化指标,充分听取业主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公告业主意见、建议的采纳情况。如有20%以上业主书面提出意见、建议或异议的,业主组织应将所提内容提交业主大会会议表决,具体实施细则由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另行制定。

  不过,有时由于政策过于专业,业主群体太大难以统一意见,业主大会往往难以做好协调工作,这时就需要第三方机构的帮助了。“意见”明确,提倡业主组织在制定物业服务标准、物业管理项目交接时按照有关技术导则实行第三方评估。业主委员会可以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指导上述工作流程,明确住宅区物业管理现状、重点难点、服务标准、收费标准、交接事项及交接协议等。

  此外,区和街道监管部门也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组织第三方评估机构参与,指导、协助和监督辖区内的物业服务企业选聘和物业管理项目交接工作。

  物业该撤不撤的最高罚20万

  根据此前南京市房产局统计的数据,目前,全市共有1555家物业企业,物业从业人员有13万人,共覆盖小区4618个,总管理面积达到2亿平方米,接受物业管理的业主数量达到600万人,可以说物业已经渗透到南京的每一个角落。

  近年来,南京多个小区发生过业主与物业起纠纷的情况。去年底,江宁某小区换物业公司时,由于老物业公司不愿撤出,这样就导致新物业公司难以入驻,引发业主不满,发生了业主拿着盾牌与物业对峙的一幕。

  以后如果再发生上述情况,老物业公司将会被重罚了。“意见”规定,被解聘的物业服务企业未按照规定办理移交手续,或者在办理交接至撤出物业管理区域前的期间内不维持正常的物业管理秩序的,区级物业主管部门可对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对于在物业移交中扰乱公共秩序、妨碍治安管理等行为,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置。

  此外,在物业管理项目交接时出现强行接管、拒不移交、未按照规定履行退出程序的,或在竞聘物业管理项目时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未完整如实公布企业情况的,由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将相关失信行为记入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向社会公布。

下载荔枝新闻APP客户端,随时随地看新闻!

我要说两句

layer
快乐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