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长沙市限购区域内商品住房销售行为,10 月 24 日,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印发了《长沙市限购区域内新建商品住房销售摇号具体操作程序》的通知。
即日起,长沙市限购区域内新建商品住房销售正式实施摇号。操作程序明确:本市限购区域范围内所有新建商品住房项目,凡累积购房客户大于可供房源的项目,应采取公开摇号方式销售商品住房。
开发企业提前 7 天向公证机构提出公开摇号公证申请,并提交公开摇号的具体规则和方案等材料。开发企业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后,应拿出公示后的准售房源进行摇号销售,于摇号 3 日前在销售现场(售楼部)发布摇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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