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将采用政府买单的方式处理低价值可回收物

2017年10月25日 19:10:36 | 来源:南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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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低价值可回收物处理将由政府买单

  玻璃瓶处理后可作为熔制玻璃制品的原料,废弃木板加工后可以用来发电……但是这类低价值可回收物来源散、回收难、占空间、处理成本高,很多企业不愿意收购,导致大量废玻璃、废木材等混入生活垃圾。今天,市政府公布的《南京市低价值可回收物回收处理暂行办法》提出,我市将采用政府买单的方式来处理低价值可回收物。该《办法》自2017年11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低价值可回收物,是指具有一定循环利用价值,单纯依靠市场调节难以有效回收处理,需要经过规模化回收,集中处理才能够重新获得循环使用价值的废玻璃类、废木质类、废软包装类、废塑料类等固体废物。

  我市一名低价值可回收物处理企业的负责人告诉记者,由于运输成本高、人工成本高,场地租金也不便宜,所以盈利情况不乐观。此次出台的《办法》规定,市城市管理部门负责低价值可回收物回收处理工作的组织推进、指导、监督管理以及支付相关服务费用。区城市管理部门负责管理辖区内低价值可回收物回收工作。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的筹措和拨付。鼓励物业、环卫等企业参与低价值可回收物的回收。城市管理部门应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企业购买低价值可回收物的回收、处理服务,并签订购买服务合同。处理服务、回收服务分别由市、区城市管理部门负责采购。

  玄武、秦淮、建邺、鼓楼、栖霞、雨花台区的回收服务费用由各区级财政承担,处理服务费用由市级财政承担。其他区回收、处理服务费用由各区级财政承担。城市管理部门会同财政部门以生活垃圾的收运处置成本为依据制定采购指导价,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回收处理服务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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