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首家家事法律服务中心——南京公证处家事法律服务中心于本月10日挂牌成立。挂牌仪式上,南京公证处与玄武区人民法院签署了《关于开展诉讼与公证对接合作的协议》。截至昨天,该服务中心已调解纠纷和办理遗嘱公证百余件。
昨天,记者在现场看到,位于长江路99号南京公证处一楼的服务中心,是一个功能分区合理、保护隐私良好的服务场所。调解室内摆放着布艺沙发,墙壁上悬挂着现代壁画和手工绘制的油画,还设置了市民等待区。在接待室,当事人通过预约由公证员一对一接待,以充分保护隐私。
“服务中心成立后,将以家事法律服务为重点,帮助千家万户构建利益平衡、夫妻和睦、长幼有序、和谐稳定的现代家庭关系,充分发挥公证‘预防纠纷,减少诉讼’的作用,实现预防家事纠纷、调处家事矛盾的功能。”服务中心负责人张宁沛告诉记者,中心汇聚了法院、公安、司法、民政、妇联、不动产交易和登记等各部门资源,旨在打造一个开放性、综合性、公益性的法律服务平台。
该服务中心为市民提供多层次的家事法律服务:开展家事法律咨询,包括婚姻(同居)财产规划、抚养(赡养)方案设计、监护权行使与保障、遗产继承、家事信托等事项;代为起草家事法律文书;办理家事公证;办理遗产事务执行,包括检验遗嘱、担任遗嘱执行人、召集遗嘱受益人、公布遗嘱等。
本月12日下午,在服务中心诉讼与公证对接工作室,一起继承纠纷案正在调解。这是一起母亲去世后、其9个子女因一套45平方米的住房继承事宜而产生的家事诉讼纠纷。经法院和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三个小时的调解,9兄妹找到了圆满解决矛盾的方式并签订了协议。
10月13日,一私营企业老总李先生前来服务中心咨询订立遗嘱事宜。李先生想将公司和资产都留给儿子,但是他又希望儿子必须照顾好母亲。处于两难境地的李先生希望公证员给他个好建议。
公证员建议李先生,可以将包括房产、公司股权、存款等财产都留给其子,但在遗嘱中要设立条件,即儿子欲取得上述财产,则需要向母亲支付一定数额的财产作为前提。“这种设立了条件的遗嘱,继承人要求继承财产时必须证明自己已经成就了条件。”公证员说。
听了这番话,李先生果断采纳了这一建议,订立了他的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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