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你给卖家的网购差评被删改了? 最高检发话:这是犯罪!)
删改网购差评
骗取网约车平台补贴
盗取网络域名
算不算犯罪?
10月16日,最高检发布第九批指导性案件,
给出了答案:
刚才说的这几种情形,都可能构成犯罪。
盗窃网络域名
可按盗窃罪论处

对于此前一些争议比较大的网络案件,最高检这次给予了指导意见。在公布的一批指导性案件中,删改网购差评、骗取网约车平台补贴、远程锁定他人手机、盗取网络域名,都被认定为犯罪。
最高检发布的第九批指导性案件中,通过“张四毛盗窃案”,厘清此前一直存在争议的“网络域名算不算个人有效财产”问题。
在该案例中,被告人张四毛盗窃被害人陈某拥有的域名后,出售牟利12 .5万元。
此案被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后,法院认定被告人张四毛的行为构成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盗窃网络域名,使原所有人丧失了对网络域名的合法占有和控制,给网络域名所有人带来直接的经济损失。这种行为,自然按照盗窃罪论处。
最高检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万春介绍,该案的指导意义在于,明确了网络域名具备法律意义上的财产属性,盗窃网络域名可以认定为盗窃行为。
冒名改差评
涉“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指导性案例就删改网购差评、骗取网约车平台补贴、超出授权范围使用账号密码登录计算机信息系统等情形做出认定。
据了解,在公布的浙江杭州“李某等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中,被告人李某购买发表中差评的某购物网站买家信息,冒用买家身份,骗取客服审核通过后重置账号密码,登录该购物网站内部评价系统,删改买家中差评,获利9万余元。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后,法院认定被告人李骏杰的行为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万春介绍说,该案明确了冒用购物网站买家身份进入网站内部评价系统删改购物评价,属于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内存储数据进行修改操作,应当认定为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行为。
计算机网络犯罪
将持续上升

最高检公布的数据显示,2016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适用《刑法》中涉嫌非法入侵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等7个罪名向法院提起公诉727件1568人,其中,2017年1-9月,提起公诉334件710人,同比分别上升82.5%和80.7%。对网络电信侵财犯罪案件提起公诉15671件41169人,其中2017年1- 9月提起公诉8257件22268人,同比分别上升88.6%和118.6%。
最高检新闻发言人表示,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计算机网络犯罪总量还将呈现持续上升态势。特别是利用移动智能终端实施的犯罪,互联网金融发展引发的犯罪,侵犯公民个人隐私和信息的犯罪将持续高发。
对此,江苏苏博律师事务所律师郑源表示:“最高检发布的这一批指导性案件,非常及时。它对法律的适用,有了明确的答复,也可以作为各级法院来审理案件、释法说理的依据。”
怎样管好个人信息

最高检分析,随着云计算和大数据技术的发展运用,犯罪分子正向量体式,订单式诈骗发展。除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家庭地址等传统静态信息外,等手机定位记录、通话记录、开房记录、车辆运行轨迹动态信息越来越多被用于犯罪。
律师提醒大家:
在手机电脑操作时保存相应资料
对自己的账号、密码,要经常修改
经常更新杀毒软件。






公安备案号:32010202010067
我要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