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盗窃仅百元 依法量刑不容情

2017年10月14日 20:21:13 | 来源:荔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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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江苏城市频道)江苏省盗窃罪的入刑标准是2000元,也就是说,盗窃金额达到2000元,就要接受刑事处罚,近日,泗洪县人民法院依法对一名犯盗窃罪的被告人作出了判决,但是他的盗窃金额只有三百多元。这是为什么呢

  今年7月底至8月中旬,今年62岁的被告人李某先后多次,用砍刀砍砸的方式实施盗窃,窃得铁栅栏9扇,共计重702斤,而这些被盗的铁栅栏的总价值也仅为386元。归案后被告人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李某称,由于家庭贫困,自己和老伴身体不好,为了减轻子女负担这才铤而走险干起了违法的勾当,连续3次盗窃铁栅栏未被发现之后,李某的胆子也大了起来,就在其第4次实施盗窃过程中,被当场被抓了个现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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