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留纸条字迹方正:若我未病死 必当投案自首

2017年10月13日 06:44:31 | 来源:成都商报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原标题:偷走超市上万财物后竟留字条称“生活所迫” 警方调查戳穿谎言)

  商场失窃,警方赶到现场却发现一张字迹方正的字条,上书“实属生活所迫,如若生病我未死亡,必当投案自首”。偷东西还留字条,尽管涉案金额不大,但这事在当地传得沸沸扬扬。

  10月12日,成都商报记者从洪雅县公安局获悉,写字条的“雅贼”已落网,其虽是大学毕业,但并非有病,而是首次作案,担心受害人报案,便临时起意,写下此纸条博取同情,想让受害人不要报警。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1/1)

  小偷留字条?字迹方正被称“雅贼”

  “那个偷东西留纸条的嘛,晓得晓得。”10月12日,一问及盗窃后留纸条的事迹,洪雅县公安局内,连一些没有办案的人都知道。从警多年,眉山市洪雅县洪川派出所副所长罗亚平也自称第一次遇到这样的情况。9月19日,洪雅县布拉格广场附近一家商场失窃,接到报警后,洪川派出所立即出警。

  “到达现场,我们简直目瞪口呆。”?洪川派出所所长黄秋林介绍,盗窃现场是个超市,被盗物品超过万元,清理现场时,民警在柜台一显眼位置发现一个薄薄的笔记本被翻开了,上面还有三行字。

  上前一看,大家都觉得有点奇怪,这三行字为“实属生活所迫,如若生病我未死亡,必当投案自首”,落款时间为2017年9月19日。

  超市人员均否认系自己所写,民警初步判断,这是盗窃男子留下的。

  洪川派出所副所长罗亚平发现,这三张字虽是黑色中性笔所写,但字体方正。他推测,说不定这背后还有什么隐情。

  偷东西还留字条,尽管涉案金额不大,但这事立刻在当地传得沸沸扬扬,一时间,“雅贼”名气大振。

  真相大白?临时起意手写为博同情

  经过民警排查,10月9日,33岁的嫌疑人郭某被抓获归案。审讯中,郭某对自己的盗窃行为供认不讳。

  纸条上的字确是郭某所写,和大家想象中相差不多的是,郭某就读过大学,和许多只有初中文化的盗贼相比,他的确算“高学历”。

  但他的作案动机,并非是纸条上所写“实属生活所迫”。民警介绍,郭某大学毕业后,也曾上过班,但因其不愿吃苦,好吃懒做,一直无业。今年初,郭某在网上认识一名湖南籍女子,两人确立恋爱关系。进入热恋后,女子从湖南来到洪雅,并在一家茶楼上班。郭某因为无业,生活窘迫,时常与女友发生争吵,加之其没钱给女友买东西,觉得很没面子,于是想“通过其他渠道找到收入”。

  9月19日晚,趁着人多,郭某混入洪雅县城内一家超市,一直躲在角落伺机作案。粗心的工作人员直到关门也没有发现他。超市关门后,郭某偷走了上万元的财物,看着时间充裕,柜台上又有纸笔,于是他顺手就写了开头那张字条。

  为何要写“如若生病我未死亡,必当投案自首”这样的话,郭某称,这些都是自己的托辞,当时是自己第一次作案,心里也有些害怕,就临时起意,写下这样的话,完全是为了博取同情,让受害人不要报警。

  罗亚平也证实,在此之前,郭某并无盗窃记录,入所检查时显示嫌疑人身体好得很,根本没病。目前,郭某因涉嫌盗窃被依法刑拘,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下载荔枝新闻APP客户端,随时随地看新闻!

我要说两句

layer
快乐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