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发布《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自10月1日起正式施行。南京市工商局对这一办法进行权威解读,今后,在指定地点的早市夜市经营的小摊贩不必"打游击",也不用再办理营业执照,市民的生活也将更便捷。
在城市中无证无照经营的小商贩,大多是些普通的市民,小摊往往是他们赖以谋生的工具。新出台的《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放宽了不属于无证无照经营活动的范围,鼓励社会投资创业,激发市场活力,其中规定:"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场所和时间,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用品,或者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不再属于无证无照经营"。
南京市工商局个体私营经济和企业监管处副处长 蒋福明:“(比如)利用自己技能修理自行车、修伞,还有在政府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设的早市和晚市,这些都不需要办证办照了。”
此外,新《办法》改变了原有的"罚款执法模式",大幅度降低了对无照经营者的罚款处罚数额,减轻了无照经营者的经济责任。对无照经营行为仅规定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其经营设备及工具的行政强制措施,不再规定可以采取"没收工具"的法律责任。
南京市工商局个体私营经济和企业监督管理处副处长 蒋福明:“经营工具不再没收,同时大幅度降低罚款的数额,原来最高罚款是50万,现在降低为5000元。”
执法部门在放宽"谋生性营业"的同时,将集中对易燃易爆等重点行业和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区域进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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