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两天,扬州顺达路星都芳庭小区的张先生家突然飞来了一只蓝孔雀,张先生把它送到了茱萸湾动物园。
看到报道后,市民王女士拨打了新闻女生热线说,这只蓝孔雀是她养的,希望新闻女生爱玲帮她领回来。
王女士住在星都芳庭附近的淮左郡小区,她的家人大约四个月前,通过电商购买了两只蓝孔雀养在家中的院子里,其中一只半个月前飞走了,另一只就是前两天飞走的。
王女士说,那只被捡到的孔雀,外形、毛色、体重都跟她家养的那只吻合,想来应该就是她家养的。为了帮助王女士,爱玲首先联系了茱萸湾公园,工作人员解释说,孔雀属于国家保护动物,如果想领回家,需要提供野生动植物保护站的证明。随后,爱玲前往扬州市野生动物与湿地保护站咨询。
扬州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站的郝站长表示,他不赞成市民养殖野生动物。从安全角度来说,野生动物可能带有疫病,在养殖的过程中如果发生逃逸,可能会伤及人类;另外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购买野生动物也不利于野生动物的保护。
工作人员介绍,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规定,市民饲养野生动物,需要提前办理《人工繁育许可证》,而王女士并没有办理过相关证件。郝站长特别提醒大家,常见的梅花鹿、果子狸、鳄鱼等都属于野生动物,如果想要饲养,务必提前办理许可证。
那王女士是否能取回孔雀呢?郝站长说,应该是取不回来了,因为王女士私自饲养孔雀属于非法行为,如果有市民举报,农林综合执法部门会进行没收,所以就算孔雀是王女士买的,也不会再还给她了。
听了郝站长的话,王女士表示理解,认识到个人养殖野生动物,对动物本身并没有多大好处,对邻居以及周边环境也会有一定的影响,从长远来看,并不适合养。
对于王女士来说,孔雀不能领回头有些遗憾,但毕竟有了一个更适合它的安身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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