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微信绑定他人卡 擅自窃财终现形)
好心将银行卡借给他人,没想到使用者却将卡私自绑至自己微信内,并多次通过微信转账将卡内钱财转走。经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张鹏杰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5万元;判处王小茹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万元。
2016年9月,张鹏杰用妻子王小茹的手机登录微信时突然发现手机绑定了一张陌生的银行卡。经询问得知,原来是王小茹在烟酒店上班时,家住附近的胡某经常到该店买烟酒,有次胡某正在店里买烟,王小茹提出想用胡某的银行卡在网上购物,并承诺还现金给胡某,由于相互之间比较熟悉,胡某便爽快答应,之后她并未将卡解除。
张鹏杰试着输入王小茹的微信支付密码时,竟成功打开转账功能。随后,俩人合意,由张鹏杰先后16次将该卡内的5万余元先转至王小茹银行卡中,随后又转到自己银行卡中。
法院经审理认为,二人认罪态度较好,且赃款已全部退还被害人,遂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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