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从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省正式印发《省政府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到2020年,我省养老服务市场将全面放开。
【社会力量成为发展主体】
《实施意见》强化了放开养老服务市场的政策举措,鼓励社会力量通过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租赁等方式,参与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允许其设立多个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服务网点,进行连锁经营。到2020年政府运营的养老床位数占比例应不超过30%。同时,优化养老机构设立审批流程,要求各级民政部门在受理养老机构设立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许可的决定。
江苏省民政厅厅长侯学元:进一步畅通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业的渠道,全面清理取消申报养老机构不合理的前置性审批,按照"先证后照"的简化程序执行。
【养老服务质量水平持续提升】
《实施意见》要求持续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水平,大力发展智慧养老服务,到2020年底,全面实现养老服务信息平台的多级互通互联和全天候、全方位覆盖。同时,推进居住区适老化建设和改造。到2020年,全省新建和改造项目达到100个以上。
《实施意见》明确,要深入推进医养融合发展。到2020年底,护理型床位占养老机构床位总数50%以上。50%的城市社区和有条件的农村社区设立老年人康复活动场所。
(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 马遥 亓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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