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国资委出台《省属企业境内投资项目负面清单》、《省属企业境外投资负面清单》,首次为省属企业的经营投资划定了“红线”。
【杜绝“乱投” 突出向主业聚焦】
两个清单设置了“禁止类”和“特别监管类”投资项目。其中列入“禁止类”的,省属企业一律不得投资。例如,未纳入年度投资计划的项目不得投资,主业中没有房地产业务的省属企业不得新购土地进行房地产投资开发,不得投资预期收益率低于同期5年期国债利率的商业性境内投资项目。以此引导省属企业进一步聚焦主业,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防控风险 加强境外投资管理】
同时为了防控风险,避免国有资产外流,在境外投资方面也出台了更严格的规定,例如,明确省属企业不得在境外投资非主业项目,投资额在2亿美元以上的重大项目列入“特别监管类”,必须报省国资委审核把关等等。
(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郭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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