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雇主将意外身亡的雇员沉尸水底 竟只为逃避追偿)
正义网广州7月31日电为逃避家属追偿,竟然将意外身亡的工人沉尸水底,意图造成失踪假象。7月17日,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检察院依法将故意毁坏尸体的颜某某、梁某某向从化区法院提起公诉。
颜某某雇佣了奉某某(女)在其位于从化区太平镇某村一荔枝林内的养猪场打工。3月中旬一天的夜晚,奉某某因所住的工棚失火而被意外烧死。颜某某伙同另一个工人梁某某将奉某某的尸体用帆布包裹,用三轮摩托车偷偷运到某村的水库,将石头等重物放到尸体上,将其沉入水底,造成奉某某失踪假象。
后奉家人前往养猪场寻找奉某某,颜某某慌称与其失联,奉家人寻找无果随即报警,颜某某深知自己行为犯法,迫于压力,于3月底到派出所投案自首,同案人梁某某也于同日被公安民警抓获。
该院认为,犯罪嫌疑人颜某某、梁某某故意毁坏他人尸体,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二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毁坏尸体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我要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