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国理政新实践·江苏篇】江苏无偿献血者优先用血权范围有望扩大

2017年07月18日 15:06:00 | 来源:荔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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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7月18日),一批民生相关的条例(草案)提交江苏省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

  为破解'垃圾围城'困境,《江苏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草案)拟建立生活垃圾处理的全程减量分类体系,除了规定从各类废弃物源头减少垃圾的产生,还明确了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置的相关要求。比如家具、家用电器等体积较大或者需要分拆处理的大件垃圾,应当投放在指定的堆放点,或者预约再生资源回收服务单位上门收集,不得随意丢弃。

  《江苏省献血条例修正案(草案)》拟强化政府对献血工作的组织领导,提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将献血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建立献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等措施。条例(草案)还适度放宽了献血者年龄,规定符合健康检查要求的多次献血者,自愿献血的年龄可以延长至六十周岁,并进一步完善了激励保障机制,鼓励更多人参与无偿献血,用血审批条件也有所放宽。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章剑华介绍说:“一是扩大优先用血受益人群。原来从无偿献血者的父母、子女、配偶,扩大到无偿献血者的兄弟姐妹和配偶的父母。同时加强了对无偿献血者的奖励,特别是对获得国家无偿献血荣誉奖的献血者们,可以免费享用政府举办的公园、旅游景区的游览服务,到公立医院就诊可以免交门诊费,同时可以免费乘坐公共交通。”

  《江苏省慈善条例(草案)》则立足省情实际,对《慈善法》中有关慈善信托等重要制度进行了细化和补充规定。条例(草案)拟加大慈善信息公开和监督管理力度,要求政府有关部门建立健全慈善信息统计和发布制度,由民政部门通过统一的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开有关慈善信息,还就慈善文化建设设立专章,今后,我省拟加强慈善专业人才培养,在学校等教育机构,慈善文化有望纳入素质教育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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