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放管服"改革最新部署,江苏省政府14日公布国家级开发区"全链审批"赋权清单,赋予我省国家级开发区与设区市同等的经济、社会等行政管理权限。
清单共有220项行政管理权限,主要分三部分:160项设区市赋权开发区直接审批事项,包括设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许可、企业集团登记、外资兴办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商品房预售许可等;32项设区市赋权驻开发区分支机构审批事项,包括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改变土地用途审查、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和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等;28项设区市赋权可由开发区直报事项,包括律师事务所(分所)设立变更和注销许可、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医疗机构设置许可等。
推进"全链审批",旨在实现开发区内涉企投资审批扁平化、标准化、便利化,做到"园内事园内办",进一步增强开发区体制机制活力,推动开发区转型发展。
(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 浦沫瀚、杨尔希、康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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