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于立生
(作者于立生,荔枝新闻特约评论员,资深评论员;本文系“荔枝网”及旗下“荔枝新闻”手机客户端独家约稿,转载请注明出处。)
作为省级文保单位的雷峰塔遗址,正经历着被“砸钱”的烦恼。被四面玻璃幕墙围着的,是已经挖掘过的雷峰塔和地宫的遗址;透过玻璃幕墙可以看到:其几乎被满满一层硬币和纸币铺满,灯光下硬币闪烁着反光。杭州市雷峰塔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景区分公司负责人日前表示:“扔钱的是很多,我们也管,你看,现场贴了警示标语,也安排了巡逻保安,以前也阻止过,但是没什么效果,有些游客说别人好扔,我为什么不好扔,确实很难管理。”
《文物保护法》第22条规定:“不可移动文物已经全部毁坏的,应当实施遗址保护,不得在原址重建。但是,因特殊情况需要在原址重建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毁损于1924年、复建于1999年的雷峰塔只是一个“假古董”;但是,实施遗址保护的雷峰塔及地宫遗址,则是真文物,并且还是省级文保单位,所以,周遭以高达2米的玻璃幕墙给框了起来。
人们到一些人文胜地游玩,往往有着扔钱币的习惯,那是积久绵续下来的民俗传统,意在祈福求平安。但是,叮当当的的金属硬币越过两米高玻璃幕墙掉在雷峰塔及地宫遗址上,经年累月的侵蚀,只会不利于遗址保护。而文物之宝贵,即在于其稀缺性和不可再生性,一旦造成毁损几乎是不可逆的。
对遗址负有保护之责的雷峰塔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景区分公司表示:我们也管,但不好管,“确实没招了”——其实只是托词。既为公司,经济实体,总是以逐利为目的的,而“苍蝇也是肉”,对于游客投掷的硬币自然来者不拒。该公司表示:“目前景区对遗址的钱币每个月不定期清理一到两次,旺季的时候次数多一些,一年下来大约能清理出两万多元,这些钱被用于雷峰塔的日常维护。”所以,也就采取了欲迎还拒、暗留后门的暧昧态度——“现场贴了警示标语,也安排了巡逻保安”,但又不执行到位。不过装装样子,并且还能以之作为卸责幌子罢了。
就像有个香炉,人们就会把香插到香炉里,而不会到处乱插;而该公司对游客投掷硬币采取欲迎还拒、并不坚决制止,实为放任的态度,只会造成对遗址保护的“破窗效应”,你也扔来他也扔。法国经济学家巴斯夏曾指出:“如果有人打坏了一幢建筑物的窗户玻璃,而这扇窗户又得不到及时的维修,别人就可能受到某些暗示性的纵容去打烂更多的窗户。”
如何既满足游客的祈福心愿,又利于遗址保护,在二者之间达致平衡,求取最大公约数?其实,只要在对遗址保护的玻璃幕墙边,申请隔段距离就设置一个祈福箱,同时,安排巡视保安,对越过玻璃幕墙乱向遗址投掷硬币的游客予以严格制止也就是了。治理向遗址投掷钱币行为,需要“疏导结合”。该公司对于雷峰塔及地宫遗址的保护,还须尽到责任,提高管理水平。
不可移动文物的遗址,也是文物,需要善加保护。只有管理方重视起来,尽到保护责任,对游客不利文物的投掷硬币行为,予以严格制止,才能破除“破窗效应”;并在与游客的互动中,逐渐形成良性循环,同时倒逼、促进游客文明旅游素质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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