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全国首个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综合改革试点省份,为建立健全环保长效机制,自去年以来,江苏省切实推动环保行政审批许可制度改革,逐层落实环保责任,强力推进环境经济政策,不断提升江苏全省生态保护水平。
【强化排污许可 建立固定污染源管理体系】
今年5月26日,南通市如东县协鑫环保热电有限公司成功领到了经环保部审核的排污许可证,这是国家实施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改革以来,我省核发的首张新版排污许可证。
南通市如东县环保局副局长王毅敏说:“通过推进排污许可证制,要求企业持证排污,按证排污,按规定开展自行监测、建立台账、定期报告和信息公开,从而推动落实企事业单位治污主体责任。”
截至目前,我省已全部完成火电、造纸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今年内,还将陆续完成"大气十条"与"水十条"涉及的13个重点行业的许可证核发工作。以"排污许可证"为核心,通过强化区域规划环评,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我省正逐步建立一套科学管用的固定污染源管理体系。
【施行环境经济政策 激励约束双向发力】
与此同时,我省还积极推行环境经济政策,不仅将地区污染物排放总量与财政政策直接挂钩,逐步建立环境成本合理负担机制,还逐步推广由我省首创的水环境资源补偿制度,如果上游的水质不达标,要缴纳补偿资金给下游,以此引导地方政府加大治污力度。
2017年1-5月,全省补偿资金累计2.35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76.7%。全省补偿断面由66个提高到112个,基本实现全省主要河流、湖泊全覆盖。
省环保厅水环境管理处处长程炜讲:“通过跨界的区域补偿制度去促进每个区域行政对自己的区域水环境质量负责。通过这种手段,来把压力传给地方政府,促进水环境的不断改善。”
(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 郝朦 康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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