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潍坊东方家园20年梧桐没办手续就被砍,业主生气物业委屈)
齐鲁网潍坊6月29日讯 天气热了,大爷大妈叔叔阿姨们傍晚总喜欢在小区里乘凉。潍坊市东方家园业主潘先生称,他们小区原来就有十几棵大梧桐树,长了二十多年了,枝繁叶茂。几十年了,他们老邻居就在这些大树底下纳凉聊天。可是最近,他们小区新来的物业在没征求全体业主意见的情况下,就把这些大梧桐树都给伐了。这可惹恼了业主们。
20年大梧桐 被物业砍了
“这个物业进来以后,没经过广大业主同意,随便就把树伐掉了,这树已经长将近20年了。”看着眼前的树桩,潍坊市东方家园小区业主潘先生心里很不是滋味。“夏天,老太太和小孩啊,借着大树凉快。他这好,不管三七二十一,把大树全砍了。”
记者看到,东方家园小区有3个直径超过80厘米的树桩。潘先生说,实际上被砍伐的梧桐树有十几棵,大部分连树桩都被挖走了。业主们很心疼。这些梧桐树真的是被小区物业砍伐的吗?
潍坊五方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王经理表示:“是我们处理的没有错,因为那个树全都在围墙边上。现在围墙已经倾斜了。树非常大,掉下枝子来,伤着人伤着物都不好。”
物业:大树不归业主
听物业王经理这么说,小区业主们表示不能接受。“这是全体业主搞得绿化,弄好的。随便就把树伐掉了。”
对于这个问题,物业王经理表示,这些大树的所有权并不是业主的。“这些树的产权不是业主,那几棵梧桐树是当时建立小区的时候遗留的。”王经理说,针对砍树的问题,在和业主沟通这方面,物业公司做的有点不到位。“可能是因为我们这边跟业主沟通出现障碍。也许我们有些东西,做的一些业主不理解。”
那物业有没权力处理这些大树呢?律师赵荣烈表示:“我认为,即使在房子建成之前,这些树木已经存在。开发商将房产售卖业主之后,树木的所有权应该转移到业主身上。砍伐树木这种行为,属于业主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力的重大事项。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的规定,应该经过业主半数同意,方能实施。”
砍伐移栽树木 需要办理审批
小区里二十多年的大梧桐树,现在全没了。业主不愿意,物业也一肚子委屈。无论树是谁的,砍伐树木修剪移植都得到相关部门去办手续才行。根据《潍坊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严禁擅自砍伐和移植树木。确需砍伐或移植的,按规定审批。
“你手写一份申请书,你到你们村委,村委那都有申请表,你去领一分申请表,找村委去盖章。这个申请自己写就行,村委得盖章,有签字村长的签字,再去党委,村党委盖章。”潍坊市林业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采伐农村的树木,除了需要当事人写的申请书外。然后再到当地村两委,领取采伐证申请表。村两委负责人在申请表上签字盖章后,当事人就可以到当地县级林业局办理采伐证了。如果砍伐移栽或者修剪城区的林木,当事人需要到潍坊市市政局服务窗口进行审批。
潍坊市政局工作人员则表示:“需要项目规划手续,小区业主三分之二同意,有照片,必须来办手续。”
砍树没手续 当地已展开调查
潍坊市市政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潍坊市对城区林木管理非常严格,未经审批,绝对不能私下处理绿化林木。她没有收到潍城区东方花园小区物业递交的砍伐移植小区内树木的申请材料。
“我确实没办手续,但是树摆在那里,找到我了,我总不能不管吧。”物业王经理坦承,砍伐移植小区里的大树,他没有办理审批手续。“有的是死了,业主来找我,让我处理了。有的是刮大风倒了,我进来的时候,委托方就委托我把小区绿化重新弄。14棵,没人要,我找人来处理,还得有费用,就抵了这个费用。”
按照《潍坊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对擅自砍伐树木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构责令停止侵害,可以并处树木赔偿费3至5倍的罚款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随后,业主们把这件事反映到了潍坊市12319市政服务热线。潍坊市潍城区城管南关街道中队表示,会让物业写情况说明,进行调查。
目前当地市政和城管部门也开始介入调查这件事情。
编后:物业砍伐小区里的梧桐树,业主们很气愤。但是可能物业公司也有很多理由。但是话又说回来,砍伐城区树木这都是在法律法规条文上写着呢。可不能说砍自己就给砍了。希望当地潍城区南关街道城管能尽快给出调查结果。这件事到底最后怎么解决,齐鲁网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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