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获悉,通过国土部门事前督促提醒、事中动态监管、事后检查核验,全市国有建设用地实现批后监管全过程无死角。
我市实行国有建设用地开竣工申报制度,土地使用权人在项目开竣工前,须及时向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动工、竣工申报书。项目开工前,须在宗地现场显著位置设立规划、住建、国土的信息公示牌,将相关内容予以公示。据了解,土地使用权人若有违规违约行为,国土行政主管部门将发出书面通知,提醒督促用地单位按照约定要求使用土地。
在事中动态监管上,国土部门实行批后监管动态巡查制度,以“一地一卡”形式制发《国有建设用地跟踪管理卡》,对已批准的国有建设用地开发利用情况全程动态跟踪检查,并依托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对土地出让金缴纳、土地交付、开竣工等情况进行督查检查。
国土部门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用地检查核验制度,将土地使用权人的实际用地和履行划拨决定书、有偿使用合同作为建设用地项目竣工备案的一项重要内容,未通过土地利用核验的,将不予竣工备案。据悉,国土行政主管部门将建立《土地开发利用诚信档案》,对受让人不及时签订成交确认书、未履行开竣工申报等违规违约行为,经依法依规处理后记入诚信档案,作为今后资格审查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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