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这几年陆续出台了多项法律法规、以及重要文件,从顶层设计、实施细节、监督制约,多管齐下保护、治理环境。一直来了解一下江苏环保制度化建设大事记。
早在1993年,江苏省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就通过了《江苏省环境保护条例》,这是一部针对江苏实际情况而制定的法律文件,后经江苏省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修订,于1997年8月16号公布施行。
此后,江苏出台了多个专项条例,例如1999年2月1号施行的《江苏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2005年3月1号施行的《江苏省湖泊保护条例》。
2014年,江苏制定了《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而在新环保法修订的背景下,2015年3月1号,江苏开始施行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该条例涉及到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业和能源领域污染防治、市民生活污染防治、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等方面。
之后,江苏2015年11月出台《江苏省循环经济促进条例》,2016年1月出台《江苏省节约用水条例》、2016年3月修改并通过《江苏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
2016年,江苏还出台了22个关于环境保护的重要文件。例如:《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江苏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江苏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等,对解决一些地方严格落实环保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方面重视不够,工作压力层层衰减等问题;厘清各方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强化权责体系建设,实现责权统一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江苏省湿地保护条例》也自2017年1月1号起正式施行,这是江苏首次针对湿地制定的相关法律。
(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曹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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