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到3天时间,我的这个案子就解决了,拿到了违约金。要是拖得久了,我这房子就更买不成了!”23日,如皋市民陆先生拿着一张民事调解书长吁了一口气,因为买卖“学区房”的事儿,他一直焦虑着。手里的这张调解书,是如皋法院速裁组法官当场制作的,具备法律效力。
今年1月,家住如皋如城镇的陆先生通过中介,相中朱某名下的一套“学区房”,双方于2017年1月11日签订房地产买卖契约,陆先生当场给付定金2万元,并约定于2017年1月26日前往不动产交易中心办理变更手续。就在陆先生四处筹钱的档口,朱某毁约了。这下可急坏陆先生,为了筹首款,夫妻二人四处筹钱,一心一意想买房子给孩子上学用,现在钱借得差不多了,房子却不卖了。气不过的陆先生,一纸诉状送到了法院。
案件受理次日,张学和法官就组织双方当事人开庭,被告谈及毁约原因也很是无奈:“房屋是自己按揭购置,尚有15万银行贷款未还。本想着凑齐15万把贷款还了,却没想到老母亲突然生病住院,要拿出一大笔治疗费。”根据法律规定,房屋办理变更产权过户手续前提条件是被告需对该房屋具有完全所有权,由于被告无法偿还15万元,因此无法办理房屋变更手续。
了解基本事实后,张法官考虑到被告并非故意违约,案子继续拖下去,对原被告双方都会造成不小的损失。为此,张法官和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第3天上午,双方就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朱先生返还原告购房定金2万元,赔偿原告违约金19000元及中介费用损失4000元,共计43000元。”
“同样的案件,如果仅适用简易程序,从立案到审结一般需要1~3个月的时间。而通过‘调解+速裁’模式,进一步缩短了诉讼周期,仅用3天时间就审结了该起案件。”如皋法院分管民事审判工作的郝玮副院长这样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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