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物价局表示 “机动车第一次复检不能收费”

2017年05月17日 18:56:18 | 来源:荔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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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新闻广播孙茂强 开发商收取垃圾费,为何一收就是20年?机动车年检收费,第一次复检的,要不要再交钱?房屋转让费已经取消,为何有的地方仍在收取?5月17日,江苏省物价局副局长孔祥平一行走进江苏新闻广播《政风热线》节目,就线上线下的听众朋友们关心的价格问题一一回答。

  针对开发商一次性收取20年的垃圾费涉嫌违规, 丹阳、南通等地方的市民反映,他们在新房交付的时候,被强制要求一次性缴纳几十年的垃圾处理费,如果不缴就不能拿房,而如果交了还可以享受优惠。其中,丹阳市是按20年一次性收取的,而南通是一次性缴纳70年。孔祥平说,垃圾处理费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没有优惠一说。“地方政府在推行某一项改革的时候,是应该遵守相关规定的,对于丹阳这样一种征收办法其合法和合理性?这个要做进一步的调查。作为生活垃圾处理费一次性征收70年很显然是不合理的,应该可以定性为乱收费行为。”

  还有机动车第一次复检不能收费。扬中市民张先生反映,他的车子进行车辆检测,第一次检下来说不合格,下午又去检测,检测合格了以后,但是又收了我41块钱,说是复检费。他询问该不该收取? 孔祥平对此明确表示:“机动车检测收费这两年做了管理上的改进,现在是省局制定收费管理办法,具体的标准由13个市根据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以及检测的成本情况制定。在机动车检测上我们明确要求,第一次检测收费之后,首次复检是免费的,检测机构第一次收的复检费是不合理的,所以广大车友可以借鉴这位市民的情况主动进行维权。” 一些收费行为没有及时停止是因为行政文件运转的滞后性。

  今年3月份,财政部、发改委发布规定,4月1号之后就不再征收 房屋转让手续费,但盐城大丰市有市民反映,当地有一百多名居民,在4月1号之后被多收了这个费用,而对方说是他们还没有接到上级的红头文件,该怎么办? 孔祥平表示,应该说这种现象是客观存在的。去年省物价局组织了专门的清费减负的专项督查,同样发现了收费不规范的部门存在,主要就是在文件的贯彻落实之中,有个过程。

  “省政府也正在加快政务信息网络的建设,也许随着信息技术在政府系统应用的提升,这个时间会有缩减。至于到了具体的收费过程中,即使他当初收,也应该给缴费人明确说清楚,4月1号开始停止征收,这是国家的文件。但是在行政运转的过程之中,如果文件没有到,是否停收,还是暂时停收,还是先收后退,一定要跟缴费人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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