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的徐先生今年3月6日新购了一辆货车 ,开了一个多月,就在路上发生自燃。为了索赔,徐先生多次找到销售商和保险公司,可对方的态度都很不积极,无奈之下,他向我们帮忙巴士求助。
【新车上路四十天 起火损失超十四万】
徐先生购买的是奇瑞汽车旗下的开瑞牌小型货车,裸车价是9万元。4月18日,距离购买时间才40多天,徐先生拉了一车货从安徽滁州运回南京,结果在运输途中,车子突然起火。
小货车车主徐先生说,从后视镜看到冰箱着火了。当时火势很大,他用车载灭火器试图灭火,但根本起不了作用。
最后,消防赶到,大火才被扑灭。但这时,货车车头以及车上的货物已经烧成了空壳。据评估公司测算,如果维修,修车费用已经超过了货车9万元的售价,没有修理的必要了。而车上三台冰箱和一个烤箱的货物价值为5万元,总的损失超过了14万元。
幸运的是,徐先生当初投保了自燃险,阳光保险公司最终同意全额赔偿9万元车价。但是有一个前提条件,就是要把机动车辆索赔权转让给保险公司。
对此徐先生犯了难,如果把车子索赔权转让给保险公司,那么自己的冰箱就难以索赔。
【业内人士指出厂家责任 但厂家态度强硬】
徐先生随后又找到销售公司,销售公司联系了生产厂家,但对方态度很强硬,表示最多只能给2万多元。
那么,徐先生目前的损失究竟应该由谁来承担呢?记者注意到,针对此次汽车起火,滁州市消防部门出具了一份火灾事故认定书,消防部门认定,汽车起火部位为汽车发动机舱,起火点位于发动机舱引擎处,起火原因可以排除吸烟、雷击、静电、自燃、小孩玩火等引发火灾事故的可能,不能排除电气线路故障引发火灾事故的可能。有着十多年货车销售和维修经验的专业人士指出,根据这份事故认定书,汽车起火是由汽车自身质量问题造成的。
【申请二次鉴定 认定责任后即可全额索赔】
于是,记者陪同徐先生找到当初的销售商,南京中冉汽车销售服务中心,负责人表示,事情发生以后,他们一直在和厂家联系,希望能协调处理,但效果不理想。
此外,考虑到徐先生的实际情况,南京中冉汽车销售服务中心同意在厂家补偿5000元的基础上,也拿出5000元,但这总共1万元的补偿,与实际损失相比差距较大,徐先生显然难以接受。记者随后联系了阳光保险公司。
阳光保险公司表示,在赔偿9万元的同时,他们确实需要当事人徐先生转让一个索赔权,但是这并不影响徐先生接着向厂家索赔。保险公司表示,汽车厂家现在不认可消防部门的鉴定结论,为此他们已经委托国家权威部门申请二次鉴定,只要结果出来与汽车质量有关,厂家必须赔偿所有损失。
(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钱进 张中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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