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5月1日,《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正式实施,作为南京市第一个针对未成年人的地方性保护法规,实施近一年时间,救助机制已经初具雏形。
2016年4月30日,《条例》实施前一天,2岁女童小薇被家人遗弃在南京,这部法规的实施,对小薇的安置起到极大帮助。南京市玄武区民政局副局长吴成林说,民政部门首先就把孩子保护起来,后来通过警方调查,发现孩子确认是遗弃;就按照相关手续交给市福利院。
警方找到了女童父母,两人分别被刑事拘留和取保候审。经过第三方小组对孩子父母监护能力的评估,小薇被送回亲生父母身边。此后,南京市玄武区民政局与江西当地民政部门一直保持着联系,当地专业社工定期家访,并发来小薇的生活现状评估报告。吴成林说,每个月都有很详细的评估报告,还有附带的一些图片资料,半年来这个小孩已经逐步融入家庭。
《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实施一年来,已有2390名困境儿童得到帮助,“12355”平台热线接到5千多例咨询,其中3365例被列为有效案例得到处理。目前,多部门正在完善政策,落实困境儿童分类保障,未来还将涉及留守和流浪未成年人的生活和上学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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