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6-2020年)》20号发布实施。《规划》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强化隐患调查排查和易发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到2020年,全面实现所有地质灾害隐患点群测群防全覆盖,全面完成低山丘陵区、岩溶分布区地质灾害详查,基本实现地面沉降监测网络平原区全覆盖和低山丘陵区设区市、县(市、区)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全覆盖;苏锡常和沿海平原区域地面沉降速率控制在10毫米/年和15毫米/年,丰沛平原地裂缝得到有效控制,30处威胁人员密集区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示范工程全面完成。据了解,"十二五"期间,全省共发生滑坡107起、崩塌18起,岩溶塌陷8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738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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