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今后五年江苏发展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核心是"聚力创新、聚焦富民,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就贯彻落实省党代会精神作出决议,把省党代会的重大决策部署通过法定程序转变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意志,为党代会决策的贯彻落实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决议》概括阐述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的重大意义和"两聚一高"的核心内涵,具有很强的战略性、导向性和号召性,体现人大决议的定位、风格和特点。《决议》从优化推进"两聚一高"规划布局、拓展推进"两聚一高"思路举措、完善推进"两聚一高"政策体系、提升服务"两聚一高"政务环境等四个方面对全省各级政府提出要求,还要求全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在护航创新发展上体现担当,在践行司法为民上创新举措,在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上主动作为,为推进"两聚一高"新实践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稳定的社会环境。
全国人大代表、南京市检察院副巡视员林志梅说:“‘两聚一高’的美好就要反映到我们的司法环境,我们的社会和谐,我们的法治健全。让老百姓感觉到在‘两聚一高’中,我们怎么样做到服务和保障,让人们感受到司法公正就在我们身边。”
《决议》同时明确,全省各级人大要牢牢把握大局,积极主动作为,依法履行职责,更好地植根人民、代表人民、服务人民,为推进"两聚一高"提供有力保障。并从四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围绕"两聚一高"新实践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根据"两聚一高"的实施部署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突出"两聚一高"的重点任务实施正确有效监督,在"两聚一高"新实践中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吕振霖说:“省人大常委会要适应‘两聚一高’新实践的需要,来加强民主科学立法,更好地发挥立法对一些重要改革发展举措的引领和推动作用。要加强正确有效的监督,来保证‘两聚一高’新实践的一些重大举措能够有效落实。”
《决议》的出台,必将进一步推动省党代会精神贯彻落实,为动员全省上下推进"两聚一高"新实践,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添薪助力,凝聚强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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