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扬州二手房卖的很火。前几天,扬州市民陈先生委托一家中介公司买房子,谁知事情没谈成,却被收了一万块中介费,他很郁闷。

上午,记者在顺达路见到了陈先生。他介绍,3月17号,自己在附近一家房产中介看中一套二手房,交一万元定金后,与房主签了合同。不料前天卖方突然反悔,宁可付违约金,房子不卖了。陈先生说,甲方把违约金和自己当时付的定金全部给了中介,前天晚上中介打电话联系自己,说定金要收去一万块钱。陈先生认为,事情没谈成,中介这一万块钱收得有点离谱。

记者随后和他一起来到这家惠领房屋中介公司了解情况,公司负责人拿出一纸合同,合同约定:一方违约,收到违约金的另一方需支付一万元给中介。负责人说,既然合同是陈先生认可的,那么自己收钱具有法律效力。

不过陈先生表示,当时买卖双方都是诚意十足,自己根本没想过违约的事。如今违约金自己一分钱没拿到,还要从中扣除一万块给中介自己没法接受。
然而惠领房屋中介负责人说,给不给陈先生赔偿款得按合同走,不是自己说了算的。

对此记者咨询律师得知,房产中介在完成委托人的委托事项后,可以收取一定的服务费。如果合同未成立,中介不得向委托人收取费用,但是可以要求委托人来支付活动中产生的必要的合理费用。如果陈先生和中介对一万元的必要费用有分歧,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走法律途径。

小编在这里提醒房屋买卖双方,在通过中介签订合同时,一定要看清楚弄明白相关的条款,别签了字到时候再后悔,那可别怪人家不认你的账!
消息来源丨扬州广电“扬帆”手机频道
新媒编辑丨蒋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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